壹卜壹说 2021-10-31 2022 0 0 0 0
法律,新冠疫苗,日前,一份抬头为广东省卫健委的红头文件截图在网络上流传。文件指出,广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疫苗接种实施和医疗救治组于8月5日印发了《广东省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暂缓情形专家共识(第一版)…

  日前,一份抬头为广东省卫健委的红头文件截图在网络上流传。文件指出,广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疫苗接种实施和医疗救治组于8月5日印发了《广东省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暂缓情形专家共识(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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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新闻向广东省卫健委求证了该份文件的真实性,广东省卫健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份文件是我们发的,我们主要是列举了一些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形,存在这些情形的未成年人可能需要考虑暂缓接种疫苗。”

  红星新闻注意到,这份《专家共识》共列举了十七种具体情形,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发热、神经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心脏疾病、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等,还包括了正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等诸多情形。

  专家共识要求,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事实上,在接种新冠疫苗方面,国家卫健委一直明令禁止不得强制要求接种新冠疫苗。

  但各地却并没有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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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澎湃新闻消息,近日,江西、河南、陕西、广西等多地发布通知,要求学生秋季开学报到时,持家长的疫苗接种凭证以备查验,部分地区要求提供所有家庭成员接种凭证。广西北流市、桂平市要求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暂缓入学。此外江西赣州、陕西榆林、河南南阳都有此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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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严格的是广西。据媒体报道,近日,广西多地发出通告: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8月10日起,南宁、柳州、钦州未接种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9月10日起,北海未接种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那么,各地的地方政府,强制接种或通过某些手段限制变相强制接种新冠疫苗,是否有法律依据呢?这里不妨摘取一位法律人士的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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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前一句针对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后一句则针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现已成为法治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

  对于公权力的“法无授权即禁止“。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实现了公权力的“法无授权即禁止”,才能更好地实现私权利的“法无禁止即自由”。由于公权力掌握着强大的国家机器,所以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倾轧私权利。由于私权利相对弱势,因此也常常不敢伸张正义。而公民的生命财产权、身体健康权、受教育权、知情权都是“天赋”的、与生俱来不言而喻的合法权利。

  网上有个段子:有人问,打疫苗到底有没有用?于是有人就回答,谁说没有用?你看那些生产疫苗的公司,不是利润都创新高了吗?在没有《疫苗管理法》授权的情况下,各地政府如果通过变向手段强制接种没有纳入国家层面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就不得不让人产生联想了!


Tag: 法律 新冠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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