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气歌声 2022-01-27 2512 0 0 0 0
宋朝,岳飞,秦桧,矢志恢复中原、直捣黄龙的一代名将岳飞没有死在抗金战场,却死在了自己保卫过的朝廷手里。这不仅是岳飞个人的悲剧,也是南宋朝廷的悲剧,也是整个中华的一大悲剧,千年以来,一直让无数的人扼腕叹息。究竟谁是杀害岳…

矢志恢复中原、直捣黄龙的一代名将岳飞没有死在抗金战场,却死在了自己保卫过的朝廷手里。这不仅是岳飞个人的悲剧,也是南宋朝廷的悲剧,也是整个中华的一大悲剧,千年以来,一直让无数的人扼腕叹息。

究竟谁是杀害岳飞的元凶,千百年来一直是众说纷纭。

宋钦宗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金人攻破北宋帝国的都城东京(今河南开封),俘获了宋徽宗和宋钦宗二帝和无数的皇族妃嫔、宫娥,基本上将皇族一网打尽,掠夺了无以计数的金银财宝,北宋灭亡。这一中华的奇耻大辱,史称“靖康之耻”。

在这“天下兴亡”的关键时刻,各地军民的抗金养斗争是如火如荼。而岳飞正是这场抗金战争中崛起的最为闪亮的那颗明星。他勇猛善战,不久后即从底层升为大将。他所率领的岳家军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收复建康、收复襄汉六郡,大获全胜。

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岳飞出师北伐,是年闰六月便收复了淮宁府、颖昌府、郑州和洛阳等地。七月,金兵反扑,两军在郾城展开决战,金兵大败、溃不成军,慌忙逃窜。

郾城之战后,金人不甘失败,七月十四日,兀术率十万步兵和三万骑兵攻颍昌。王贵、岳云分率精骑与金军战于颍昌城西。岳云以八百背嵬骑兵作正面攻击,步兵分左、右两翼,以抗金军骑兵。

颍昌之战,岳家军“无一人肯回顾”,杀得“人为血人,马为血马”,大败金军,斩金军五千余人,俘士卒二千余人、将官七十八人,获马三千余匹。

岳家军全线进击,包围开封。七月十八日,张宪与徐庆、李山等诸统制从临颍县率主力往东北方向进发,又击败五千金军,追击十五里。同时,王贵自颍昌府发兵,牛皋也率领左军进军。

兀术以十万大军驻扎于开封西南四十五宋里的朱仙镇,希图再次负隅顽抗。岳家军北上距离朱仙镇四十五宋里的尉氏县驻营,作为“制胜之地”。岳家军前哨的五百背嵬铁骑抵达朱仙镇,双方一次交锋,金军即全军奔溃。兀术最后只剩下一条路,放弃开封府,准备渡河北遁。

岳家军奋战十余年,收复了大片失地。朱仙镇会战,大破金兀术,金人士气尽丧,宋人锐气高涨,被金国占领的人民也纷纷起来响应,收复中原指日可待。岳飞兴奋不已,召集部下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豪迈之气溢于言表。

然而,就在这形势大好的关键时刻,南宋朝廷接连以十二道金牌强令岳飞回师。不久之后,岳飞死于狱中,时年三十九岁。

(岳飞死于此地。一代名将以这样的方式殒命,呜呼哀哉!)


一直以来,关于岳飞之死的元凶的争议不少,许多人认为是秦桧。

一、秦桧元凶说

在高宗一朝,秦桧的权势不容小势,就连赵构也得畏其三分。一代大学者朱熹曾这样说;

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戊午谠议序》)

在赵构委托他充当对金投降的全权代表之后,才开始进入朱熹所说“中则挟虏势以要君”阶段的。进入这一阶段之后,秦桧南宋王朝中所处的地位,便不再是居于皇帝赵构之下,而是能够玩弄赵构于股掌之上,是赵构必须仰承他的鼻息的一个人物了。

就在秦桧和金人乞和之时,枢密院编修官胡铨抗疏力斥,乞斩秦桧与参政孙近、使臣王伦,声振朝野。胡铨的反对“讲和”,乞斩秦桧之头的奏章,就正是在秦桧挟金人之势以要君的最初阶段所奏进的。他立即受到秦桧的打击,由秦桧亲自拟定,把他贬往“昭州(今广西平乐县)编管”。他因“妾孕临月”,想稍迟数日起程,结果被临安府“遣人械送贬所”。几天以后,秦桧还觉得对胡铨的处分太轻,未必能使反对“讲和”的从此钳口不言,遂又胁迫赵构特地下了一道诏令,说胡铨的上疏是“肆为凶悖”,“导倡凌犯之风”,戒谕中外,不许效尤。(均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四。)

这可见,进入“挟虏势以要君”这一阶段后的秦桧,已经是老虎屁股碰不得了,他的权势已经可以说是无孔不入了。对这样一个人而还称之为“区区一桧”,还认为他“亦何能”,那若不是真的昧于当时的历史形势,就只是被认为是有意为秦桧的各种罪恶行径进行开脱了。

(秦桧和他的书法)

秦桧既已“挟虏势以要君”既已能把赵构玩弄于股掌之上,则其权势之伸展和渗透到政治、军事、财政、刑法各个方面。自亦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单就刑法这一方面来说,则如徐自明的《宋宰辅编年录》卷十六于秦桧死后所概括叙述的:

法寺禁系公事,并不遵用法律,唯视秦桧一时之私意,死则死之,生则生之。笞、杖、徒、流, 一切希望(秦桧)风旨。故桧权益重,势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秦桧死后不久,在赵构所发布的一道诏令中,对秦桧的擅生杀之权的事也已经加以揭露了。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甲申( 1156年1月5日)载:

诏:命官犯罪,勘鞫已经成,具案奏裁。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 今后,三省将上取旨。

这里面的所谓“大臣”,当即专指秦桧而言;所谓“便作‘已奉特旨'”,实即“假传圣旨”亦即“矫诏”的同义语。在此诏中虽则未将岳飞狱案明确指出,但其必然把这一狱案包括在内,却是断然无疑的。

在《宋史·刑法志》(二)当中,就更明确地指出,岳飞父子和张宪的冤狱,完全是由秦桧矫诏所造成的。其文曰:

诏狱本以纠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见。

(绍兴)十一年,枢密使张俊使人诬张宪,谓收岳飞文字,谋为变。秦桧欲乘此诛飞,命万俟锻炼成之。飞赐死,诛其子云及宪于市。……

广西帅胡舜陟与转运使吕源有隙,源奏舜陟脏污僭拟,又以书抵桧,言舜陟讪笑朝政。桧素恶舜陟,遣大理官往治之。十三年六月,舜陟不服,死于狱。

飞与舜陟死,桧权愈炽,屡兴大狱以中异己者。名曰诏狱,实非诏旨也。其后所谓诏狱,纷纷类此,故不备录云。

与当时的许多史实联系起来,例如,在岳飞下狱之后,凡要搭救他的,大都是去与秦桧交涉和争辩,上疏给赵构进行谏阻的人则极少,这就可以知道,《宋史·刑法志》(二)的这段叙述,每一句都是切合实际的。其中的论断,也全都十分公正。“名为诏狱,实非诏旨”,最能反映出秦桧制造岳飞父子及张宪这次冤案的真实情况。

所以,某些人说,只要我们能够平心静气、实事求是地研讨这一历史事件,我们便无法否认,秦桧是残害岳飞父子和张宪的元恶。


二、赵构元凶说

然而,这样的论断看似极有道理,却并不能使人完全信服,许多人倾向于赵构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首先,秦桧不具备杀害岳飞的权利,宋太祖赵匡胤曾立下密誓:“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之人。”

仅仅六品小官的胡铨上疏,要求“斩秦桧之头,挂诸街衢”,秦桧对此是恨得咬牙切齿,却也是无可奈何,不能将其杀害。而岳飞是朝廷大将,他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权利加以杀害呢?

其次,据《建火以来朝野杂记》记载,秦桧及刑部主审岳飞一案,曾上书定岳飞和张宪死罪,而要保全岳云。上书赵构后,却改成“岳飞特赐死”,岳云也没有幸免于难。可见赵构才是掌握着最终的裁定权,而且决意斩草除根。

再次,秦桧死后,赵构对许多秦桧陷构的案件进行了复查,为被害者恢复名誉,却对岳飞一案迟迟不肯平反,当时许多朝臣上书,要求为岳飞平反昭雪,然而赵构一直是置之不理。赵构还不止一次告诫臣下,对金议和是出于其本人的决策,不许非议。岳飞不过是这一国策的牺牲品罢了。而秦桧不过是执行的鹰犬,若说他是元凶,实在是高看他了。

(宋高宗赵构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那么,赵构为什么非得要杀岳飞呢。一般说来,人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目标冲突,岳飞“精忠报国”,矢志恢复中原,迎回徽、钦二帝。赵构的目标不过是保全皇位。倘使岳飞真能迎回二帝,要致赵构于何处?因此在岳飞大获全胜之际将其杀害,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二是防止岳飞权重干政。绍兴七年,岳飞曾奏请立储。这一举动,实为越职之行。高宗无子,最为忌讳的恰恰即是这点。为此,赵构一直对岳飞是怀恨在心。杀害岳飞,实际上是消除了一个干政的隐患。

明代中叶的大才子文征明洞悉赵构的心理,在岳庙题了一首《满江红》的词: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倚飞何重,后来何酷。岂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悲,风波狱。

岂不念,疆圻蹙;岂不念,徽钦辱,念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笑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岳飞死后不久,宋金和议达成,在作出了一系列的屈辱的卖国条件后,金人归来了宋徽宗的梓棺以及将赵构的生母韦太后放还。此时的宋钦宗尚在人世,高宗对他是不闻不问,最终他也就老死异乡成了孤魂野鬼。

从中,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赵构真的是不愿意“迎回二圣”的。

笔者认为,说秦桧是杀害岳飞的元凶,不过是某些士大夫的“为尊者讳”罢了,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赵构才是杀害岳飞的元凶,没有赵构的点头示意,秦桧即便有天大的胆子,也是不敢对岳飞痛下杀手的。

(历史是公正的,岳飞将永远会被铭记和颂扬,而赵构和秦桧将会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但这并不意味着秦桧就没有责任。不管是元凶,还是帮凶,他们都是历史的罪人,都是要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



Tag: 宋朝 岳飞 秦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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