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ually 2020-08-10 5101 0 0 0 0
清朝历史,中国历史,中国伪史,清宫剧,满遗,千万不要把《康熙王朝》当成历史正剧来看。不然会被误导····· 我当年就是对此深信不疑,以至于走了很多弯路····· 这压根就不是正经的历史剧。里面各种奇葩的逻辑思维让我无语。黑的郑经一无是处,吹的康熙千秋万代···········无力吐槽····

千万不要把《康熙王朝》当成历史正剧来看。不然会被误导·····

我当年就是对此深信不疑,以至于走了很多弯路·····

  这压根就不是正经的历史剧。里面各种奇葩的逻辑思维让我无语。黑的郑经一无是处,吹的康熙千秋万代···········无力吐槽····

  ⒈{1}《康》剧告诉我们,康熙为了消灭明郑势力,统一台湾,颁布对东南沿海地方实行迁界禁海政策,令沿海人民内迁三十里,「寸板不准下海」。并通过该王朝官僚阶层的代表人物姚启圣的嘴,颂扬这项政策的正确性、英明性与仁慈性:「……父老乡亲们,为你们的长治久安,求你们迁界禁海啊!启圣已在内地为你们准备了庄稼地,你们可以得到多一倍的土地啊!皇上说了,三年不纳粮,三年后,这里的土地还是你们的,朝廷只是借用三年啊……车马不够,用军营的车马载你们!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通通坐官府的轿子,抬着去!」于是,在镜头上,我们看到「老太婆坐上官府的轿子,由兵勇们抬着走……」康熙对待台湾的问题,实质上无非是为了消灭敌对势力,巩固清政权。
  史籍均载明,清军奉诏迁界,到处摧城焚居,烧杀掳掠,逼逐沿海人民抛舍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家园而入内地。仅闽南一带沿海,数万数十万人民因此项政策遭到灭绝人性的掳杀。光一个小小的东山岛,一次迁界就被杀被掳三万余人(《东山县志》)。《台湾郑氏始末》载: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军大队兵船入东山,「尽驱沿海居民入内地,筑墙为界,纵军士大淫掠,杀人山积,海水殷然」。《台湾外志》载:东山岛上「一时人民失业,号泣之声载道,乡井流离颠沛之惨非常,背夫弃子,失父离妻,老稚填于沟壑,骸骨白于荒野」。在整个沿海迁界惨案中,东山岛并非特殊个例,尚且不仅迁界一次。直至康熙十九年宣布复界,东山人民返回家园十仅二三……
  这种血淋淋的史实,却被《康》剧粉饰为春风化雨般的仁慈善举。长达十六年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的黑暗日子,竟被说成「借用三年」的「长治久安」;用刀枪杀死和掳掠而去被说成「坐着官府的轿子」走。明明是专制统治者对人民施行的暴政恶政,却被美化为仁政德政。


  ⒉到底是谁想卖国?关于郑经。《康》剧如此描写,清水师提督施琅攻破澎湖,守澎郑军大将刘国轩逃至台湾延平王府。郑经问冯锡范:「荷兰人揆一现在何处?……派快船传命,请他助战,告诉他如能助我击败清军,将来台湾的一半就是他的,他要什么有什么」;「台湾是先王传于我的,我宁予外寇,不予长毛……」一段文字对话,活脱脱勾勒出郑经一副意欲卖国求安的嘴脸(史实中,此时郑经已病亡,由其儿子郑克爽据守台湾)。
  到底是谁想卖国?史籍载明,不是郑经,恰恰相反,是那个清国的皇帝康熙。《清实录》载:康熙十二年十月,清水师提督施琅邀会被郑成功逐出台湾的荷兰侵略者夹板船击取浯屿、金门二岛,康熙对荷兰出海王(荷海军司令波特)率领舟师,协力击败郑军,给予特别嘉奖,并纵任其在我国沿海继续横行霸道。翌年八月,荷兰出海王带领战船十艘、兵千人,与清军约于十月初往澎湖攻打郑军,候风进取台湾。至康熙十八年二月,康熙又「特谕荷兰国王,令具夹板船二十艘,载劲兵协力攻取二岛(台湾、澎湖)。」《台湾外志》亦载:「荷兰揆一王领战船为前导,合李率泰水师,用力争战,平定沿海诸岛,原约合师代彼恢复台湾……」

  攻下金厦两岛后,大清继续发挥自己的光荣传统 屠杀

  史实告诉我们,康熙及其清王朝长期与荷兰侵略者狼狈为奸,并预约合谋,妄图从中国人民手中再次夺回台湾,帮助荷兰侵略者恢复对台湾的殖民统治。要不是施琅大将军因为风浪太大,不敢继续进攻澎湖,导至合作破裂,今天的台湾,可能是东亚唯一一个白人国家了·········


清郑谈判文书:
  自海上用兵以来,朝廷屡下招抚之令,而议终不成。皆由封疆诸臣,执泥削发登岸,彼此龃龉。台湾本非中国版籍,而足下父子,自开荆榛。且眷怀胜国,未尝如吴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弹丸之地,不听田横壮士逍遥其间乎?今三藩殄灭,中外一家。豪杰失时,必不思嘘已灰之焰,毒疮痍之民。若能保境息民,则从此不必登岸,不必剃发,不必易衣冠,称臣入贡可也。不称臣,不入贡亦可也。以台湾为箕子之朝鲜,为徐福之日本,与世无患,与人无争……。

满清几乎要跪求明郑,你快独立吧,只要不来大陆就行

  清荷联合出兵灭郑协议:

  第一条: 清荷两国民间应有不得破坏之同盟关系存在。

  第二至六是一些军事合作的具体事项。

  第七条: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中国与一切华人得享有贸易之自由,不受干涉。但联军未克复金厦两地以 前,对荷兰人所带之货物,暂不讨论。
  第八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荷人必要时,得在二者之间,择其一或其他地域,以驻舰队,以防海贼攻击。
  第九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联军应驰往台湾,攻取此岛后,清军应将该岛以及一切城堡物件交与荷人,以供荷人居住。

  我再多说两句,即便是当年,清军已经攻克了台湾的门户澎湖。也依然没有下定决心攻台。而是给明郑送去和谈信。表示,只要明郑在台独立,退出大陆沿海地区,就让郑军永远在台为王,逍遥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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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了吧,满清廷给郑家开出的条件是:你只要撤出大陆沿海,即可以封你们为台湾王,“以岁时通贡如朝鲜故事”。“以台湾为箕子之朝鲜,为徐福之日本”,就是说你们就跟朝鲜日本一样,做一个朝贡的藩国。而郑家不同意,一直尊奉明朝,有反清复明的意思,而清廷就是害怕这一点,才拒绝和议,甚至不惜和荷兰人合作,共同进攻郑家。

  大清攻克台湾,根本就不是为了所谓的“收复台湾”,而是为了消灭威胁自己统治,坚持反清复明的郑军。至于台湾的去留,根本无足轻重

  即便是在施琅攻克台湾后,清廷依然拿不定主意。大臣议论纷纷,大多数都不主张留台。有人建议将台湾的汉人都迁往内陆“空其地任夷人自居”,更有甚者,还有把台湾送给荷兰人,让荷兰人每年上供就可以·················康熙帝更视台湾为海盗渊薮之地,进攻台湾原只存“迁其民而弃其地”之念头,对于是否纳台湾入清帝国版图犹豫了十个月之久······

  况且。施琅攻克台湾后,真的对台湾开发有贡献吗?

  施琅克台后,开始将明郑的军民转往大陆,以至于在明郑末期已经有十几万汉人的台湾,人口暴减,汉人和当地的少数民族加起来还不到十万人·······

  大量人口被移出台湾,造成大量良田空置,对此,施琅毫不客气的收入名下的,几乎占据南台湾已开垦土地的一半之多,名为“施侯租田园”,一直延续到台湾日据时期。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施侯大租”的收纳统归清朝在台衙门代行,并保送至北京转交施琅世袭业主。如此犹嫌不足,还贪得无厌,连无田无地的澎湖渔民也不放过,施琅向渔民们勒索“规礼”收入私囊。他死后几十年的乾隆二年,清廷发布上谕说:闽省澎湖地方,系海中孤岛,并无田地可耕。附岛居民,咸置小艇捕鱼,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势霸占,立为独行,每年得规礼一千二百两;及许良彬到任后,遂将此项奏请归公,以为提督衙门公事之用,每年交纳,率以为常。行家任意苛求,鱼人多受剥削,颇为沿海穷民之苦累。

  施琅治下,对于汉人,颁布渡台禁令,规定“赴台者不许携眷。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来。”(连雅堂台湾通史》)首先严禁粤东人渡台,表面上的理由是那里出的“海盗”多,实际原因是“惠潮之民多与郑氏相通”,于是客家人因此大幅落后同时迁往台湾的泉州人漳州人,而在日后分类械斗中失利并退出平原。对其他地区的平民渡台也严加限制,竟然规定渡台人员不得携带家眷,也就是说不许老百姓在台湾札根,这一政策后来导致台湾妇女奇缺。首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引《理台末议》的记载说:“终将军施琅之世,严禁粤中惠、潮之民,不许渡台。盖恶惠、潮之地素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也。琅殁,渐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因此施琅对台湾的管理构成当时两岸往来的最大障碍,此政策在雍正时放宽海禁后才得以缓解。此外施琅还霸占了郑氏在台湾的经营,侵吞台湾贡银,作为其后勤与举荐的姚启圣也有贪污的记载,但康熙帝以“念其功劳,免之”。还有文献说施琅在台设立机构为巩固本家在台湾势力。

  研究历史要为现实服务,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总结历史经验,而不是简单的搞比附,盲目的追求古为今用。只看到台海之争的历史旧故和现实问题有某些表象上的相似。不顾其中存在的本质区别,就浮想联翩,胡乱类比。正是现在社会上广泛存在的浮躁心态的一种反应。

结尾再分享一篇文章,颂扬施琅之缪 - 悲鸣的文章 : https://zhuanlan.zhihu.com/p/156877876

作者:悲鸣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77546158/answer/1384509460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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